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重大部署,落实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改革举措,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卓工学院”)拟开展导师资格认定及2025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
一、校内导师资格要求
卓工学院校内导师按培养层次分为工程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和工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
校内导师的权责、基本资格认定及招生资格审核要求详见《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附件1)。
二、校内导师招生计划限额
卓工学院招生计划分为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计划和卓越工程创新人才专项计划,不纳入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的动态分配,限额规定如下:
1. 每名导师申报卓工学院2025年度硕士生和博士生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3人。
2. 每名硕士生导师指导卓工学院在读硕士生总计不超过6人,每名博士生导师指导卓工学院在读博士生总计不超过5人。
三、申请程序
(一)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
1. 已具备沈阳工业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和招生资格但不申报2025年招生计划的导师,填写附件2中的A-H列并在I列手签本人姓名。
2. 已具备沈阳工业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和招生资格且申报2025年招生计划的导师,完整填写附件2并在I列手签本人姓名。
(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
1. 已具备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基本资格和招生资格但不申报2025年招生计划的导师,填写附件3中的A-K列并在L列手签本人姓名。
2. 已具备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基本资格和招生资格且申报2025年招生计划的导师,完整填写附件3并在L列手签本人姓名。
(三)相关学院汇总
申请人将相关表格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审核填写情况属实后,将附件2和附件3汇总并于2025年6月10日17:00前将电子版公文流转卓工学院王子一,纸质版打印盖学院公章后到提交至卓工学院办公室(启智楼516)。
(四)资格审查
卓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2025年招生计划中同一联培项目有多名导师申报的,将结合企业导师申报情况确定招生指标。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2.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校内导师资格确认及招生计划申报表(博士)
3.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校内导师资格确认及招生计划申报表(硕士)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