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重大部署,落实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改革举措,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卓工学院”)拟开展企业导师2025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
一、企业导师条件
卓工学院企业导师按培养层次分为工程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和工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
企业导师的权责、基本条件及人事关系等要求详见《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二、企业导师年度招生计划限额
卓工学院招生计划分为: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计划和卓越工程创新人才专项计划,不纳入学校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的动态分配,企业导师限额规定如下:
每名硕士生导师原则上指导卓工学院在读硕士生总计不超过6人,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指导卓工学院在读博士生总计不超过5人。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请人已具备沈阳工业大学校外兼职导师基本资格且具有2025年招生资格
1. 申报2025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请填写附件2。
2. 申报2025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请填写附件3。
(二)申请人未具备沈阳工业大学校外兼职导师基本资格
1. 申报2025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请填写附件4、附件5,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申报2025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请填写附件4、附件6,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审核流程
1. 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计划联培企业相关材料由卓工学院组织收集,各企业将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发送至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邮箱zgxy@sut.edu.cn。(材料格式:每一名申请人的附件4和佐证材料放至一个文件夹,本单位所有申请人附件5、附件6分别汇总至同一文件中)。
2. 卓越工程创新人才专项计划联培企业相关材料由合作学院组织收集。具备沈阳工业大学校外兼职导师基本资格且具有2025年招生资格,相关学院汇总附件2、附件3,电子版公文流转卓工学院王子一,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卓工学院启智楼516办公室;未具备学校校外兼职导师基本资格的申请人,相关学院将每一名申请人的附件4和佐证材料放至一个文件夹,本学院所有申请人附件5、附件6分别汇总至同一文件中,电子版公文流转卓工学院王子一,附件5、附件6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卓工学院启智楼516办公室。
3. 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1日。
附件:
1.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2.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2025年度招生计划申报表(博士)
3.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2025年度招生计划申报表(硕士)
4.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申请表
5.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基本信息汇总及招生计划申报表(博士)
6.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基本信息汇总及招生计划申报表(硕士)
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6月11日